开篇:什么是理货?

普通意义上的理货包括 清点、检验、分类、入库等业务。

我国《港口法》中的理货专指港口理货业务,是指在港航交接中提供的理货服务,在港口从事货物清点、查明货物的数量和表面情况等,并出具书面证明的一种业务,也属于物流交付服务。我国的理货业务经营人是独立于港航交接双方的第三方。

创业篇——中国理货事业的开端(1961—1987)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独立自主的对外贸易体系,理货业务也随之出现。上世纪五十年代,外轮理货工作是交通部的一项远洋运输代理业务,没有完整的行业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纠纷不断,影响了我国对外贸易的正常开展。这引起了交通部的高度重视,要求把外轮理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中心工作。

初创期(1961—1966)

外理与外代的关系

最初,在很多港口外轮理货业务是由当地外轮代理公司办理的。1961年,交通部下发《关于统一外轮理货工作的通知》(交运商[61]干第160号文),明确“所有外轮理货工作统一交由各港务局负责”,“外轮代理公司代办联系与转达工作,不负实质责任” 。内部制订了《外轮代理公司与理货公司相互职责规定》。

中国外理生日的由来

交通部明确外轮理货管理权限由远洋运输总局代理处移交到运输总局(后为水运总局、海洋运输管理局)商务客运处,厘清了委托方和受理方的关系。在运输总局内设中国外轮理货公司,自成立起就是一个政企合一的公司,完全行使理货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人员也全是行政编制,运输总局正、副局长兼任公司正、副总经理。明确了港务局负责外轮理货工作的时间从1961年9月1日起,从此9月1日就成了中国外理的生日。

犇犇儿话外篇:为什么外理生日的依据是文件中业务交接时间,而没有批准成立的文件作为依据呢?

因为中国外轮理货公司从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分出成立的,中国外代是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52)财经密字第三六七号文批准成立,中国外轮理货公司成立也就没有再办理批准手续。

统一名称

1961年,交通部运输总局下发《关于规定外轮理货公司统一名称的通知》(运商[61]字第231号),明确各外轮理货公司对外名义统一规定为“某某外轮理货公司”。

设立机构

1962年,交通部下发《关于加强外轮理货工作的指示》(交运商[62]干字第2号),要求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上海、黄埔、湛江、八所等八个港口成立“外轮理货公司”作为各港的一个附属单位

1965年成立的中国外轮理货上海分公司办公地点

建章立制

1963年6月15日交通部印发《关于颁发“中国外轮理货公司业务章程(试行草案)”和“中国外轮理货公司理货办法(试行草案)”的通知》(交水商[63]干字第104号),这两个制度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外轮理货行业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具有里程碑意义。

体制调整

1963年6月15日交通部下发《关于调整外轮理货公司体制的通知》(交水商[63]干字第93号),做出调整外轮理货公司体制的决定,要求各港成立独立的“外轮理货公司”,与港务局分开,直接接受交通部水运总局领导,但由于条件所限,暂采取由港务局代交通部领导的过渡形式,直接接受港务局局长(或主管业务的副局长)领导。后来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当年这项具有前瞻性事关理货公正性独立性全局性的体制改革最终未能成为现实。

迷茫期(1966—1971)

受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冲击,交通部的行政工作在1966年末至1967年5月基本瘫痪。1967年6月至1970年6月,是交通部实行军事管制时期。外轮理货公司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干扰和破坏,刚刚建立起来的外轮理货管理体系和制度,以及取得的初步成果又化为乌有。各港外轮理货公司也被解散,有的改设为港务局革委会生产组内的一个理货组,成为有名无实的虚设机构。理货人员流失、理货质量倒退、理货干部遭受迫害,理货工作名存实亡。

恢复期(1971—1987)

限期恢复理货

根据国务院李先念副总理“废除的制度凡是合理的要立即恢复,如理货限期恢复”的指示,1971年9月24日,交通部印发《关于限期恢复外轮理货公司和加强外轮理货工作的通知》([71]交水运字1170号)

早期队伍建设与理货人员资质

1971年4月,交通部在大连海运学院开办的外轮理货人员培训是中国外理开展系统性专业理货人才培养的起点。此后的10余年,中国外理还开办了外轮理货人员英语培训班、领导干部与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一线理货人员业务培训班等一系列专业培训,这为日后理货人员从业资质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983年,交通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货员证书规则》,自此理货员有了持证上岗的合法身份。

全国外轮理货“分公司”名称的统一

1972年4月30日,交通部印发《关于各港对外轮理货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72]交水运字759号),通知指出全国十七个对外开放港口都恢复了和健全了外轮理货机构。要求各港外轮理货机构的名称,对外统一称为:中国外轮理货公司(地名)分公司,并刻制印章。明确外轮理货分公司是港务局的一个直属单位,实行内部独立经济核算。

1978年4月11日,交通部印发《关于加强外轮理货的通知》([78]交港字502号),进一步明确外轮理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解决好外轮理货分公司的机构、体制问题,建立名副其实的外轮理货分公司,设立必要的机构,隶属港务局和总公司双重领导,实行独立核算,承担有限的经济责任。

COSTACO以及图形标识的雏形
启用“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名称

1980年8月13日,中国外轮理货公司印发《关于启用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新印章的通知》([80]中外理总字第15号),自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五日起启用“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新印章,同时废止“中国外轮理货公司”印章。

成长篇——中国理货事业的发展(1987—2013)

这二十几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渐加快,政府政策法规的加持,理货事业的发展进入了稳定快速成长的阶段。

1. 总公司补办批准手续

1987年10月8日,交通部以[87]交函劳字664号《关于请办理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函》正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办理“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登记手续,并申请各分公司以“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某某分公司”的名称在当地办理登记手续。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首次登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复兴路十号。经营范围:统一经营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理货业务,国内航线船舶的理货业务,国际集装箱装、拆箱的理货业务,其他理货业务及有关业务。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法人代表:总经理李衍祠。

2. 政企分开

1987年9月30日交通部印发《关于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管理体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87]交劳字704号),文件明确,中国外理总公司从交通部海洋运输管理局划出,成为交通部部属一级企业,独立经济法人,业务工作归口交通部海洋运输管理局管理。1988年5月27日,交通部任命李衍祠同志为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总经理(副局级)。1988年开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明确了总经理的任期责任目标。赋予了中国外理总公司经营管理自主权,对加强我国外轮理货行业的业务领导和健康发展均起到了重大促进作用。

3. 从交通部划出至大企业工委

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从1999年1月起与交通部脱钩,归属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交通部对外轮理货行业管理职能不变。

国资委管理

2003年3月1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成立,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随之成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

4. 重新定位工作职能

鉴于我国港口管理体制和外轮理货行业体制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外理总公司对自身工作职能重新进行了定位:充分发挥中国外理总公司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向理货行业牵头人和召集人转变,成为理货行业政策的推动人和维护者,并有针对性开展了“四个维护和四个稳定”的工作。

5. 加盟中远海运集团

2005年3月7日,国务院批准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重组,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成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5年5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准重组实施方案。2016年2月18日,中远集团与中海集团重组后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成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政府采信业务

海关采信理货数据作为港口进出口货物通关依据(172号令),配合协助海关做好有关进出境货物监管、查私和征税工作。

协助海事部门做好船舶装卸、危险品监管等海事管理工作

7. 发挥行业牵头人作用
8. 企业文化体系建设

新文字:中国外理总部2013年发布了《中理系统企业文化建设纲要》,并编制了《中理系统企业文化手册》,系统企业文化由理念系统、视觉系统与听觉系统三部分组成,是系统文化统一性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 。

9. 中国外理服务网络

甲子回眸,中国外理的服务网络从最初的寥寥几家口岸公司,发展到如今遍布全国各沿海、沿江口岸70余家公司的系统网络,涉及理货与检验业务的全国性服务机构。

情怀篇——中国外理文化的传承
1、上级领导关怀
  • 时任中远集团副总裁许立荣出席中国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会议

  • 时任交通部水运司司长宋德兴视察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

  • 时任中远集团总裁魏家福视察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副总经理黄小文视察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原副总经理孙家康视察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

  • 时任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时任中远集团副总裁许立荣出席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会议

2、周年活动
  • 中国外理成立30周年——交通部副部长林祖乙倾听发言

  • 中国外理成立30周年——中顾委常委王首道和交通部长黄镇东在会上

  • 中国外理成立30周年——交通部副部长王展意签名

  • 庆祝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成立40周年

  • 庆祝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成立45周年

  • 中外理总公司成立55周年座谈会

  • 中外理总公司成立55周年座谈会

  • 中外理总公司成立55周年座谈会